主角叫汤姆苏菲亚的书名叫《汤姆·琼斯:全2册》,这本小说的作者是菲尔丁创作的都市类小说,文中的爱情故事凄美而纯洁,文笔极佳,实力推荐。小说精彩段落试读:詹妮回到家里,对沃尔斯华绥先生接见她的结果感到十分满意,随后,她把沃尔斯华绥先生对她如何宽厚竭力向外界宣扬,这一方面也许是为了挽回一点面子,另一方面她有一个更世故的动机,就是想借此安抚一下左邻右舍,平...
精彩章节试读:
这位先生年龄三十五岁左右,中等身材,体格就像通常说的相当健壮。他的前额上有一块疤痕,但那不但无损于他的俊美,倒能表示他的勇敢(因为他是一个领半薪[4]的退伍军官)。他的牙齿很齐整很美,而且只要他高兴,他的笑容里能显出一种和蔼可亲的样子。虽然他的相貌、他的神态和嗓音,使人觉得有些粗鲁,但是他随时能把它们收敛起来,换成温柔体贴和脾气随和。他并不是缺乏文雅,也不是完全不懂风趣,年轻的时候,他也是十分活跃的。虽然他近年来变得严肃,做出一副庄严神情,但高兴起来,随时可以恢复以往的活泼神态。
跟他的医生哥哥一样,他也受过大学教育。他父亲也像对待他哥哥一样,行使权威,逼迫他去当牧师。可是没等到举行授圣职典礼,他父亲就与世长辞了。于是,他就脱离了的主教的队伍,转而为国王服役。
他先在龙骑兵队里买了个中尉的职位,后来升到大尉。但因为同上校吵翻了,为了自己的前途着想,他只好把官职卖掉。从那时到现在,他就隐居在乡间,专心致志地研读《圣经》,以至于有些人怀疑他是想加入卫理公会[5]。
一个品德像圣女的小姐,心里除了找个丈夫之外没有别的事情,遇上像卜利非大尉这样的男子,成就一段姻缘并非不合情理。不过,毫无疑问,医生对他这位弟弟并没有什么友爱之情。那么,如今为了弟弟,竟然辜负沃尔斯华绥先生对他的一番盛意,其中的道理的确很令人费解。
是不是有的人生来就以作恶为乐事,就像有的人被认为生来就喜欢行善一样?是不是有的人自己不动手去偷盗,哪怕给贼当个帮手也能从中得到快感呢?抑或(就实际经验来说,这似乎是很可能的)尽管一个人多么不喜欢也不敬重自己家里的人,但只要能帮助他们飞黄腾达,自己也总会得到一种满足?
以上这些动机中,是否有一个在医生身上产生了作用,我们不愿冒昧断言,但是事实确是如此,他很容易找了个借口把弟弟叫来,又毫不费力地把他介绍给沃尔斯华绥先生一家。他说,弟弟是专程来看他的,在这里只小住几日。
大尉来这里不到一个星期,医生就庆幸自己眼力不错,他确实有理由这么庆幸。大尉真不愧是一位谈情说爱的大师,技艺之高超,可与从前的奥维德[6]相颉颃。此外,弟弟还从哥哥那里得到一些妙计,他当然不放过,都尽量加以使用。
[1]穿上号衣是为了和别人家的仆人区分。
[2]圣白丽洁(1302—1373),出身瑞典王室,后到西班牙朝圣,经教皇批准,于1370年创立教派。1391年被封为天主教圣女。
[3]按照天主教的规定,其***中事迹突出者,死后五十年,由人申请,经教皇批准,可封为“圣人”“圣女”,并指定某日为其纪念日,载入天主教历书。圣白丽洁的纪念日为2月1日。